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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文字广告:每字5元,标题费按以下标准另收:文章字数不超过400字收200元;400字—800字收300元;800字以上收500元;标题套色另加收300元。
□1/4版以下规格广告价格以一栏广告价格为标准按相应的倍数递增计算。
□企业采风的其他规格广告价格以整版为单位按相应倍数递减计算。
□广告发稿后,如客户因故要求停刊,需付本次广告费的10%作为占版费。
□广告内容要真实、合法、健康,如有违反《广告法》之处,本报有权进行删改或拒绝刊登。
□广告原稿必须清楚,凡属本报责任出现差错,本报免费对差错部分更正一次,原已刊出的广告仍按原规定收费。
□广告刊登的版位由本报根据情况统筹安排,指定版位的加收刊费的1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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